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筹)办公用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 2024-03-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筹)办公用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主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杭州

工程算:36.1214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及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3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下述资质,或者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专业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

3.6其他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328日至202442,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1501-06

4.3方式:现场提供资料获取或将资料发送至181897699@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人确认后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为招标文件费缴款证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和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74-87298497

4.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收款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银行账号:2201012200011973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47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famc.com/);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qgczx.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

电话:0574-87298497

联系人:王芸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1829.All Rights Reserved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